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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业务)
1.持续开展新冠、登革热、新型布尼亚病毒、霍乱、百日咳等夏季重点传染病监测和应急处置。
2.实施七年级女生二价HPV疫苗接种,完成麻疹和脊灰疫苗查漏补种。
3.推进戒烟、结核病预防和智慧服务接种门诊建设。
4.完成宁波市医警协同大数据助力高效艾滋病溯源市域系统招投标,启动市域平台疾控端建设。
5.推进下发2024年市级“无结核社区”建设点名单和“无结核城市”建设方案。
6.开展省级无结核社区建设点和宁波市结核病科普基地建设工作督导。
7.完成海曙区、镇海区和北仑区示范区市级初评,迎接省卫健委现场评估。
8.开展工作场所、三门湾、医疗机构和企业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和风险评估调查。
9.完成健康素养国家点现场监测,按期推进其他监测点现场工作。
10.完成全市健康促进银牌学校质量追踪和健康促进医院技术指导。
11.开展碘缺乏病甲状腺B超检查质控。
12.举办全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调查、免疫规划和放射卫生技能比武竞赛,征集全市健康科普作品。
13.举办全市疾控系统无人机飞手、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流调和风险评估能力、基层预防接种规范化、地方病防治技能、慢性病监测、综合防制和伤害监测防制培训。
14.确认中心信息系统信创改造需求,部署实施国家传染病前置软件试点、OA及实验室一体化平台移动端试运行。
15.启动市疾控中心医疗卫生高端团队重大攻坚项目。
16.完成CNAS评审相关工作。
(监督业务)
1.组织开展卫生监督执法骨干培训。
2.做好二季度省级案卷评查相关工作。
3.配合省疾控局做好2024年公共卫生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综合执法改革背景下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的问卷设计和调查工作。
4.下发2024年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在线考试情况通报。
5.开展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传染病依法执业检查。
6.筹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疾控监督员试点单位全面接入“省医疗机构传染病依法执业合规平台”工作。
7.排摸全市“ME视光视力提升摘镜中心”底数及医疗资质情况。
8.开展全市游泳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
9.启动2024年公共卫生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涉水产品合规企业工作指引》项目。
10.配合教育局开展全市近视防控学校评估行动。
11.完成二季度生活饮用水监测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
12.开展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问卷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