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总结
一、办公室
1.牵头做好“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工作。继续做好省、市两级“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和问题闭环机制工作平台维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2.持续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线索问题核查整改工作,统筹规范“四不两直”督查检查事项。
3.落实做好中央、省级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举办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第四届微型消防站技能竞赛;指导医院落实《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做好消防宣传月活动;继续抓好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液氧、出租房、“一老一小”机构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4.做好满25年的进馆档案开放审核会审工作,做好年度档案登记备份工作。
5.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整理工作。
6.做好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系统材料导入和资料录入工作,完成2024年度涉密文件的整理归档和销毁工作。
7.做好浙政钉应用管理维护工作,保障基础体系质量和应用体系运行。
8.持续做好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谋划明年市民生实事项目。
二、组织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1.配合做好市委巡察相关工作。
2.开展卫生健康行业事业单位改革调研工作。
3.完成2025年市医疗卫生高端团队重大攻坚项目评审等工作。
4.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下发《甬江人才工程(培养类)医疗卫生人才遴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做好第一批遴选准备工作。
5.配合做好甬江人才工程(引进类)医疗卫生领域评审工作。
6.做好委机关退休人员资料准备工作以及有关人员工资情况梳理计算工作。
7.做好2025年度我市申报卫生管理研究和临床研究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工作。
8.完成机关组团出访任务相关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体制改革处)
1.牵头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工作,准备全市工作例会参会材料,推荐余姚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案例。
2.牵头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卫生健康领域整体实施及“病有良医”专项工程。
3.牵头推动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市相关工作。
4.推进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完成世卫项目完工报告和案例报送。
5.组织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体重管理等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案例的培训与推广。
6.准备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参会资料。
7.分析全市前三季度医改监测指标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展情况,并通报。
8.组织全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共体牵头医院业务骨干参加全市法治业务培训。
9.做好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轮岗有关工作。
10.完成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批和出证工作;指导区(县、市)卫生健康条线行政审批工作。
11.做好委机关合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办件、信息公开、公平竞争等法制审核工作。完成应诉出庭和行政复议工作。
四、财务审计处(产业发展处)
1.会同市财政局、委机关有关处室,提前下达2026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资金。
2.做好2026年度卫生健康部门预算(二上)编制相关工作。
3.做好医疗卫生单位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4.指导督促市二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按要求竣工移交,加快推进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改扩建项目进度和宁大一院汤于瀚楼病房改造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卫生行业千项万亿项目建设进度,推动浙大邵逸夫医院宁波院区年内开工。
5.继续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推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住院预交金规范管理工作。
6.审核宁波市2024年卫生总费用初稿。
7.做好2025年度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布置工作。
8.持续推进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瑕疵权证完善和原市疾控中心房产处置工作。
9.做好直属单位有关资产盘活、处置、出租等相关工作,以及配合海曙区完成罗城保护区范围房产处置相关工作。
10.牵头做好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和拟定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促进健康消费方案,做好第四季度消费券发放有关工作。
五、规划与数字化发展处
1.发展医学人工智能,推进宁波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平台推广,推进余姚、宁海、象山三家中医院住院病历的质控和生成工作,加快推进垂类模型的临场验证。
2.按照省卫健委和市发改委部署,持续推进卫生健康“十五五”规划宁波专篇和卫生健康专栏编制工作。
3.继续推进2024年超长期国债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宁波集中采购工作。
4.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提升互联网诊疗电子病历质量,在市级医院全面推广“AI预问诊+病历智能生成”,推进上门采样试点,探索“智能AI审核+检查检验开单”。推进四季度护理消费券发放实施。
5.推进“数据要素×医疗健康”。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6.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宁波市卫健委信息系统信创改造(一期)项目立项,继续推进宁波市卫健委信息系统信创改造(二期)项目等项目立项工作。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提升交换中心数据共享能力。
7.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现场检查。
8.加强网络安全。组织做好“数安之江”等专项行动总结,完善专网接入和容灾备份工作。推进信创替代和商密应用测评工作。
9.推进宁波市卫生健康数字化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处
1.重点做好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开展11月份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
2.贯彻落实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继续做好国家、省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指导(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3.组织开展宁波市疾控系统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推进落实年内工作并谋划明年思路。
4.协调落实流调中心建设工作。
5.继续开展2025年市县疾控规范化等级评审监测自评工作。
6.完成2025年60岁以上民生流感疫苗接种、结直肠癌筛查任务,继续做好2025年乙肝早防早治试点项目,研究2026年试点推广工作。开展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启动并落实双价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程序的实施工作。
7.启动“宁波市无结核综合防治创新试点”工作。开展12·1“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
8.开展超重肥胖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收集和分析,完成“宁波市超重肥胖流行状况报告”初稿。
9.继续推进流动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核查工作,完成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调查。
七、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
1.全面总结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院前急救转运不规范、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和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督导反馈问题回头看。
2.联合市发改委等12部门印发《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3.向市政府汇报无偿献血有关情况,举办2025年在甬高校无偿献血工作总结交流会暨“闪耀的红-全国无偿献血者优秀事迹巡讲宁波行”活动,下发加强无偿献血健康教育宣传工作通知。
4.组织召开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总结会暨“免陪照护”服务推进会。
5.持续推进宁大一院参照省级医院管理有关工作。
6.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启动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遴选工作。
7.成立宁波市儿科及小儿外科、眼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8.完成非急救转运工作进展报告,完成急救收费问题整改。
9.组织对宁波老年康复医院开展等级医院评审现场调研。
10.完成第三季度已结案医疗纠纷信息整理反馈。
11.完成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第二次综合理论考试。
12.完成2025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
13.完成卫生健康系统低空经济工作进展报告。
14.完成省民生实事AED配置工作报告。
15.完成做好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建设评估总结报送工作。
16.继续推进省公立医院药械监管预警信息化闭环处置工作。
17.继续协同推进医疗全领域系统化数智管理工作。
18.继续做好关于肉毒素中毒救治保障工作。
19.继续做好浙BA医疗保障工作。
八、中医药管理局
1.持续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建设。
2.继续推进国家儿童青少年肥胖中医药干预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儿童青少年肥胖中医药干预能力培训班。
3.组织做好《全国少数民族医疗基本现状调查制度》调查统计上报工作。
4.启动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
5.组织开展第五轮宁波市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申报工作。
6.指导鄞州中医院做好等级医院评审准备工作。
7.做好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备案管理工作。
8.做好2024年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现场审核等相关工作。
9.组织做好2025年浙江省中医带教师资中医药职业技能竞赛参赛工作。
10.做好第二批《浙江省道地药材目录》道地药材推荐申报工作。
九、基层卫生健康处
1.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住院服务能力课题研究并形成报告。
2.研究进一步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并下发意见。
3.启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急诊能力建设现场核验工作。
4.成立宁波市安宁疗护指导工作专家库并发文。
5.继续指导各地开展2025年度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6.指导各地完成2025年全国安宁疗护、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7.指导各地做好迎接省民生实事项目实地察访相关工作。
8.赴部分区县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指导。
9.完成巡回诊疗点和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两项民生实事项目并开展现场核验。
10.举办第三期全市安宁疗护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开展全市居家安宁疗护实践基地培育建设情况调研。
11.完善《宁波市优化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12.对接市财政局再次完善基层卫生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十、科技教育与合作交流处
1.组织开展2025年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2.组织做好2026年度省重大项目申报答辩工作。
3.启动年度各类科技项目验收、清理工作。
4.筹备启动第五轮市级医学重点学科遴选工作。
5.启动品牌学科年度评估工作。
6.推动本年度万医进修人员结业工作及部署明年的招录工作。
7.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理论考核补考工作。
8.筹备开展2025年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竞赛。
9.继续有序推进千医出海工作。
10.持续开展科研诚信相关工作。
十一、综合监督处
1.按照2025年度省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要点的要求,完成年度职业病防治任务,指导各地对用人单位风险化解、分类管理等职业卫生监督相关工作。
2.对照宁波疾病预防控制局2025年工作要点,梳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3.做好2025年度全市卫生行政执法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分析;完成全市2025年度医疗卫生国抽双随机报表统计和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4.完成全市医疗卫生监管对象库的本底信息维护工作。
5.完成2025年校园卫生健康行动以及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监督工作总结,汇总、审核相关报表并上报。
6.组织全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班。
7.按照2025年度宁波消费维权领域优秀实践案例与维权品牌征集评选工作要求,做好卫生健康条线的案例征集推选工作。
十二、妇幼健康处
1.牵头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幼有善育”专项,加快推进省、市民生实事项目进度。
2.开展第五周期第一批次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
3.修订《宁波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合规法务指引(送审稿)》并提交审议。
4.《托育机构膳食服务规范》团体标准修改完善并做好答辩准备。
5.做好四季度托育消费券发放、核销工作。
6.组织举办妇幼健康甬江高质量发展大会暨2025年宁波市妇幼保健与优生优育协会年会。
7.举办宁波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质量评审会议。
8.组织开展2025年宁波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现场交叉评估工作并举办宁波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专题培训会议。
9.开展妇幼保健机构风险评估、排查、整改等工作。
10.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早孕关爱行动等重点任务。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1.根据省级统一部署,督促各地加快审核工作,实现阶段性清零。使用好财政惠农惠民一卡通系统,做好补贴首批申领对象资金发放工作。
2.待浙江省育儿补贴制度发布后,做好育儿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本年度符合条件对象按期申领。
3.完成《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上会前准备工作,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待我市生育支持政策印发后,对接相关牵头部门,完善细化方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地实施。
5.启动国家计划生育奖特扶对象的信息录入、比对工作。7.启动本年度人口监测相关工作。
7.指导做好生育登记工作,督促各地及时处理生育登记未办件。
8.做好群众人口计生相关信访和政策咨询答复,关注群体上访动态和诉求,指导做好维稳工作。
9.完成10月份人口监测统计,落实互联互通平台流动人口出生上报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处理全员平台上逻辑审核错误数据。
十四、宣传处
1.开展“健康新势力·学科建设篇”专题宣传。
2.修订出台宣传工作制度。
3.召开医院文化建设座谈会。4.与《中国家庭报》共同举办科普宣传活动。
5.开展体重管理年专项宣传活动。6.开展心理健康专项宣传活动。
十五、爱国卫生工作处(健康促进与评价处)
1.按照2025年健康浙江考核指标重点指标新一轮风险研判自评情况,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处室落实重点指标任务。
2.学习贯彻全省健康浙江建设政策培训班精神,加快落实健康浙江和健康宁波行动重点工作任务。
3.召开健康宁波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4.完成2025年健康浙江(健康宁波)行动及健康影响评价典型案例市级评选和推荐上报。
5.组织各地深入开展秋冬季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强化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健康科普宣教等工作,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
6.加强重点场所控烟技术指导,巩固无烟环境建设成果。
7.有序推进国家防控重大慢病创新融合试点工作。
8.开展2025年市级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
9.组织参加全省健康城镇创建工作培训班。
十六、直属机关党委
1.牵头拟订我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
2.组织委党委11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3.参加省卫健委“杏林先锋雁阵”工程推进会暨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调度会。
4.配合做好事业单位改革调研工作。
5.印发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试行)》通知。
6.举办系统纪检干部培训班。
7.起草完成《清廉医院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调研课题。
8.配合市委组织部筹划“甬耀红锋 党员示范”行动。
9.组织委机关退休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十七、计生协
1.完成2025年度市级项目验收结项及明年项目申报意向排摸工作。
2.谋划完善2026年计生协工作思路,筹备七届三次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
3.承办中计协“2025年全国生育支持与家庭健康工作能力建设培训班”。
4.实施《生育友好 杏林润泽》科普宣传项目,邀请中医妇科、男科、儿科知名专家讲解节气变化与家庭“孕、育、养”健康。
5.收集提炼“甬有宝贝”家庭婚育指导项目典型案例,争取主流媒体刊发,扩大社会影响力。
6.指导各地和各项目点高校做好“12.1”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活动,筹备开展“青铸未来”青春健康同伴教育青年训练营活动。
7.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实地走访活动,进一步了解项目现状和服务需求,为下步优化项目服务提供参考。
8.继续指导支持各地开展“家庭健康知识进万家”科普送教活动。
9.持续开展基层计生协骨干“榜样风采展”,继续展播“生育友好 家庭健康”主题优秀微作品。
10.制订机关档案“三合一”制度实施方案,启动2024年度度档案材料数字整理加工服务工作。
11.做好2026年度中计协会刊《人生》和市级机关报刊杂志订阅工作。
12.定期做好市委编办“智管优配”数字平台数据核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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