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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处置一批报废设备项目的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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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2-25 15:58
  • 来源: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来源:宁波市疾控中心
  • 我中心根据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拟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对经审批的一批报废设备进行处置,相关事宜特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报废设备一批,具体见附件2,附件清单仅供参考,以实际踏勘为准。

    二、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

    三、报名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合法企、事业单位。

    2、具有相应物资回收处置资质且合法经营的物资回收经营单位。

    四、报名文件证明材料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特别说明:无相关资质恕不受理。

    五、报名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3月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报名地点: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308室后勤服务科。可通过电话联系,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报名表扫描件发至中心联系人的邮箱,同时将原件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中心综合楼308室。

    七、竞价方式:现场踏勘、限时报价。

    (一)我中心统一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3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结束后,中心会通知具体时间。各报名单位按照我中心约定的时间,在相关人员的带领下现场踏勘。

    (二)我中心现场踏勘后,立即组织报价。报名单位现场踏勘时需携带单位公章,并于踏勘结束后立即递交各单位盖章确认的报价单,具体见附件1。

    八、竞价处置方式:采取现场报价,将报价单装入信封,在中心纪委监督下,以最高合理价成交,我中心具有最终竞价处置决定权。

    九、竞价人须知:

    (一)成交价为处置资产的所有费用(包含:处置资产的拆卸费、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

    (二)成交单位须在中标后5日内将货款交到我中心财务科,并由财务科出具相关凭证。

    (三)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四)鉴于部分报废设备的零部件经过拆除,因此具体货物以现场看样为准,本单位不对本次处置的报废设备现状价值做出任何承诺。

    (五)成交单位须在成交后5日内将处置资产搬离我中心。成交单位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因拆搬物资给我中心造成损失的,损失由成交单位负责。

    (六)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废旧设备进行处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卖或利用,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买受人负全责。

    (七)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通知各竞价单位。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366143   邮箱:543082009@qq.com

    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废处置报价单.doc

    附件2:报废专业设备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