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总结
一、办公室
1.牵头做好“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工作。继续做好省、市两级“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和问题闭环机制工作平台维护。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与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2.持续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线索问题核查整改工作。
3.印发年度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4.做好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5.牵头做好2025年两会提案议案接收办理工作。
6.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5行动工作,持续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院安检和“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各项工作;继续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
7.做好市“公务餐”推行运用工作;做好委机关固定资产有关处置工作。
8.做好委机关档案资料收集工作,做好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档案三合一制度编报材料复审和指导工作,做好市档案馆区域数字档案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试点应用工作。
9.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整理工作。
10.做好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系统材料导入和资料录入工作,完成2024年度涉密文件的整理归档和销毁工作。
11.做好浙政钉应用管理维护工作,保障基础体系质量和应用体系运行。
12.牵头做好年鉴和史志年报编纂工作。
13.做好2024年度“八八战略”实施综合评估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1.指导直属单位完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
2.组织开展2025年高端团队综合目标考核制订工作。
3.做好2025年甬江人才工程(引进类)第一批申报和第二批青年技术骨干期满考核工作。
4.做好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和面试等工作。
5.做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工作。
6.做好库车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来甬学习相关工作。
7.做好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和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申报工作。
8.做好委机关人事及工资等材料整理审核工作。
9.完成委机关人员年度考核奖发放和基本工资晋级晋档工作。
10.做好2024年度公立医院工资总量申报工作。
11.配合团市委开展宁波共富先行(青年发展)通报表扬活动。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体制改革处)
1.牵头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卫生健康领域整体实施及“病有良医”专项工程。
2.牵头做好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工作。
3.牵头推动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市相关工作。
4.牵头做好卫生健康领域“8+4”经济政策工作。
5.向市领导汇报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有关工作。
6.梳理上报我市参加2025全国深化医改经验推广会暨中国卫生发展会议有关材料。
7.完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标监测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报表填报工作。
8.启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合同法制审核年工作。
9.报送2025年度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和重点普法项目。
10.完成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答复。
11.做好委机关合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办件、信息公开等法制审核,办理延长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期限申请等。
12.完成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的受理、行政审批和出证工作,指导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管局)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四、财务审计处(产业发展处)
1.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做好卫生健康部门和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
2.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做好2024年度全市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分析工作。
3.会同市财政局、委机关有关处室,做好2024年卫生健康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4.做好2025年市级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助计划下达及指导联合采购等工作。
5.推进在建项目建设,推进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改扩建项目、市二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市中医院一期改造项目进度及资金支付工作。完成2025年2月医疗卫生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报告。
6.印发《宁波市“平急两用”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7.完成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审核、上报工作。
8.协同市医保局实施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组团采购试点工作。
9.做好直属单位有关资产盘活、处置、出租等相关工作。
10.持续推进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瑕疵权证完善工作。
11.牵头做好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12.完成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数据填报及分析报告。
五、规划与数字化发展处
1.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要求,继续推进我市2024年超长期国债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集中采购工作。
2.推进“医院+DeepSeek”,联合市县两级医疗机构,发布一批医学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3.根据市发改委“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开展规划调研,继续推进我市卫生健康“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4.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提升互联网诊疗电子病历质量,加强互联网医院特色专区建设,整改检查检验预约开单服务,探索“预问诊+检查检验预约开单”。
5.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配合做好“数据要素×”大赛工作,推动宫颈癌等病理大模型项目建设。
6.推进“健康宁波”生态建设。调整浙里办健康宁波应用场景,完成健康宁波平台前端迁移至省预约挂号平台。
7.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宁波市卫生健康委信息系统信创改造(一期)项目”和“宁波市卫生健康委信息系统信创改造(二期)项目”立项工作。推进新一代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密码测评和数据加密工作,启动新老平台切换,升级智能提醒服务。做好数据分类分级和云网中心、全市卫生业务专网升级改造等2个子系统的专项验收准备。
8.推进宁波市科研数据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做好数据实验室环境支撑工作,做好平台应用效果评估。
9.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开展2024年宁波市卫生资源和医疗服务统计数据分析。总结2024年卫生健康统计年报工作,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通报。完成市统计局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报表上报。做好乡村医生数据统计。
10.加强网络安全,协商等级保护测评价格,做好新一代卫生专网部分机构链路升级割接工作。
11.推进宁波市卫生健康数字化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处
1.重点做好两会前后与春季流感、新冠等重点传染病监测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开展传染病风险警示信息通报及重点疫情分析专报。
2.组织召开2025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下发《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局2025年工作要点》。
3.研究制定成年人乙肝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筛查与乙肝疫苗接种方案。
4.持续做好市公卫临床中心、海曙人民医院、江北九院,三家新增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的业务指导;举办2025年肺结核防制科普大赛,开展3.24防治结核病日主题宣传活动。
5.制定2025年体重管理活动方案,召开基层骨质疏松防治工作会议。
6.做好浙江省“十百千”公共卫生骨干人才选拔工作。
7.启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艾滋病高危人群综合干预与管理服务项目》工作。
8.召开2025年全市精神卫生培训会议。
七、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
1.草拟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向省卫生健康委申请部分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变更执业验收。
2.召集部分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召开专题会,深入分析医疗质量管理情况。
3.召开全市血液管理工作会议。
4.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应急演练方案。
5.完成市委2024年重大决策事项“全生命周期”督考事项(医学高峰)整改工作。
6.全面总结卫生健康领域与浙江大学合作情况。
7.对余姚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创建情况进行调研和指导。
8.完成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9.开展202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宁波考点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10.完成2024年第四季度已结案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及医疗安全隐患整改。
11.下发2024年度重点病种控费情况通报。
12.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本级高校招生体检工作。
13.梳理医疗卫生领域拟扩大开放事项清单。
14.制定青少年脊柱侧弯康复定点医院准入标准。
15.组织部分医疗机构参加浙江省医院电子病历质控培训会。
16.筹备2025年全市医政工作会议。
八、中医药管理局
1.继续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试点项目工作,印发《2025年宁波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工作任务书》。
2.召开2025年全市中医药工作会议,印发《2025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3.配合做好两会中医药相关提案议案答复工作。
4.继续指导区(县、市)中医医院做好等级医院评审准备工作。
5.完成第一批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终期验收考核工作。
6.推进第四轮市(中医)医学重点学科终期验收评估工作。
7.有序推进国家儿童青少年肥胖中医药干预试点工作。
九、基层卫生健康处
1.持续指导各地开展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行政村无村卫生室空白点填补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省统建、数字家医等系统建设。
2.赴部分区(县、市)开展基层卫生工作调研。
3.会同财审处赴市财政局协调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修订事宜。
4.召开2025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工作。
5.配合民政局做好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筹备工作。
6.启动2025年度宁波市参保城乡居民免费体检工作。
7.印发2025年度基层卫生方面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指导各地开展项目建设。
8.印发《2025年宁波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9.协同老干部局制定离休干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意见。
10.做好《进一步加强全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等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讨论稿起草。
11.拟定2025年全科医生赴新加坡培训计划。
十、科技教育与合作交流处
1.举行2025年第三轮市级医疗卫生品牌学科建设现场会。
2.启动市第四轮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
3.完成历年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逾期项目清理工作。
4.汇总分析2024年度宁波市卫生健康科教合作数据。
5.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四大慢病项目、市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6.分析全市住培第一场结业模拟考情况,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次模拟测试。
7.筹备2025年国家住培结业考考务报名工作。
8.启动2025年县域医共体培训项目。
9.持续推进一季度宁波市万医进修、千医出海工作。
10.完成国家医学科研诚信、医学伦理年度自查相关工作。
11.筹备生物安全协调机制工作会议。
十一、综合监督处
1.组织开展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在线考试。
2.做好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本地底库、人员库维护,做好双随机监管抽取工作准备。
3.继续推进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指导专兼职疾控监督员日常巡查,抓好医疗机构传染病依法执业合规平台子应用数据高铁贯通。
4.组织《浙江省推进疾控监管领域行政合规指导工作的意见》讨论;启动省2025年度基层公共卫生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合规指数研究”,组织召开初稿评审会。
5.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讨论。
6.开展“学校卫生在线管理系统”晨检录入模块与北仑晨检录入小程序数据对接,实现系统融合再升级。
7.继续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扩面行动。
8.启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第二类业务范围(工业放射)的扩项工作。
十二、妇幼健康处
1.牵头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幼有善育”专项,确定2025年“幼有善育”专项重点指标、重点工作等。
2.筹备召开年度全市妇幼健康工作会议。
3.完成托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部分重点区县调研。
4.印发宁波市托育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5.落实出生医学证明自查自纠工作。
6.落实浙江省推进早孕关爱行动文件精神,谋划我市相关工作。
7.举办2024年下半年宁波市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议、消除“艾梅乙”母婴阻断重点病例评审会议。
8.推进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工作。
9.举办宁波市绝经相关疾病诊疗能力提升班。
10.组织开展女性健康关爱月活动。
11.启动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1.根据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听取和审议我市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要求,以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并着手起草专项工作报告。
2.开展《加快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路径研究》课题研究,确定调研方案,组建课题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拟定课题提纲。
3.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按规定对区(县、市)开展评价,同时完成市级佐证资料汇总、自评表填报、自评报告起草等工作。
4.起草《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5.对母婴室运维情况开展四不两直暗访,点对点反馈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6.做好生育友好宣传视频脚本修改和完善工作,并指导完成宣传品的设计工作。
7.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咨询和信访处置工作。
8.做好2025年2月份人口监测统计工作,落实互联互通平台流动人口出生上报工作。
十四、宣传处
1.召开全市卫生健康宣传工作会议。
2.组织参加省网络相关工作演练。
3.策划“健康新势力”年度主题宣传活动。
4.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5.加强“两会”期间的宣传和舆论工作。
6.做好健康宁波新闻版的改名工作。
十五、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健康促进与评价处)
1.做好2024年度健康浙江专项工作考核结果分析及问题整改。
2.加强与市督考办对接,做好省对市健康浙江专项工作考核承接工作。
3.持续推进全国防控重大慢病创新融合项目试点工作。
4.筹备全市第37个爱国卫生月系列活动。
5.组织开展春季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加强健康科普宣教,提升群众防病意识。
6.拟定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春季灭鼠灭蚊蝇活动。
7.开展2024年省控烟暗访整改问题回头看,指导各地加强无烟环境建设。
8.做好市科协新产业科普场馆、科学传播专家、科普微视频等优质科普资源的遴选和申报工作。
9.开展云健康平台健康科普资源库试点运行工作。
10.组织开展新一轮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征集遴选工作。
十六、直属机关党委
1.组织召开2025年度系统党建工作会议。
2.印发2025年度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和清廉医院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3.组织委党委3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4.持续开展“联镇入村 甬医前行”活动。
5.印发《宁波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4-2026年度)》,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6.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7.指导相关直属单位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党员发展等工作。
8.做好有关信访举报处置工作。
十七、计生协
1.推进协会机关文化建设,实施“月度例会主讲人”制度。
2.指导相关单位启动实施市级项目,对接中国计生协申报项目,落实好结对人制度。
3.梳理制定计生特殊家庭暖心服务清单。
4.协调相关部门和地方计生协借宁波马拉松活动宣传新型婚育文化。
5.组织开展女性生殖健康系列讲座活动。
6.做好家庭婚育指导服务项目前期需求调查和婚育指导员招募等工作。
7.组建托育服务社会监督专家团队,完善监督码应用方案,开展宣传和监督活动。
8.策划开展“生育友好”微作品征集展播、骨干志愿者风采展示活动。
9.开展青春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和师资管理工作调研,组织师资能力测评集训推送中计协认证,举办《成长之道》教案修订研讨会。
10.完成2024年度单位财务年报编制工作。
11.完成计生协年报史志等撰写报送工作,做好2024年文书档案整理工作。
12.征集报送对中国计生协更名和《章程》修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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