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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3-05 14:4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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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5〕23号)精神和《宁波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小额物资(工程、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经研究,我委决定对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一、招标单位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区域:全市范围内

    (三)项目内容:对孕产妇心理健康保健骨干团队开展业务专题培训,提升其对心理筛查异常的孕产妇的心理干预能力;开展健康宣教提升活动,提高孕产妇及其家属对孕产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和处理能力;重点关注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给予“三病”感染孕产妇免费的心理筛查评估,对心理筛查结果异常的人群开展免费的心理疏导干预与关爱活动,提高其母婴阻断治疗的依从性;开展组织孕产妇心理治疗团体辅导活动,改善其心理状况;逐步推进孕产妇配偶心理健康筛查。

    (四)项目要求

    1.举办孕产妇心理健康保健骨干团队专题培训,提高对心理筛查异常孕产妇的心理干预服务能力。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活动;丰富心理疏导干预的形式,组织孕产妇心理治疗团体辅导活动,提高孕产妇自我疏导、彼此疏导的能力。

    3.对艾滋病和梅毒感染孕产妇开展免费的心理干预与关爱活动。

    4.开展面向孕产妇及家庭的个体或团体支持和陪伴孕产妇,缓解压力,提供家庭支持。

    5.逐步推进建册孕产妇配偶的心理健康筛查,了解孕产妇配偶的心理健康状况。

    (五)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10月31日。

    (六)预算价:贰拾万元。

    招标方式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一)约束性要求

    1.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且上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

    2.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

    3.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业务范围、专门人员和专业技术条件。

    (二)辅助性要求

    近三年有承接类似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的优先考虑。

    招标事项告知

    (一)采购文件的获取: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ningbo.gov.cn/。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17:30。

    (三)投标文件递送: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请将报名表(附件1)传真至87363936(请标注“妇幼处”收),并致电89186265确认。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表(附件2)一式七份,密封后于开标时间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五)开标地点: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六)评标方法:我委议标小组将从资质条件、服务能力和价格等几方面进行评判打分,得分最高者为该项目推荐中标单位;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七)中标通知:成交候选单位在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宁波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于评审结果公示结束次日通知成交单位。未获得成交通知及未获得进一步签约蹉商谈判通知者,视为未成交。我委不负责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和落标单位均不需向对方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八)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同我委签订合同。如放弃的,则按照评审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第二名单位自动递补。此招标方案文件作为正式合同的附件,同样受法律保护。

    招标单位: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

    联系人:褚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6265


    附件:

    项目申报表填写指南

    附件1 2024年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报名表.docx

    附件22025年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2025年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填写指南.docx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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