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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宁波市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4-21 17: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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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关于2025年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25〕1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我市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和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要求

    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浙卫发〔2024〕16号)文件,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报考,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24〕2号)要求执行。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2025年我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共设112个专业(见附件2),每个专业设置一个科目,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考试。考试日期为7月5-6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考试

    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设初级(师)、中级和副高三个级别。申报人员须已获取生殖健康教育技术初级(士)、初级(师)或中级资格,方可报考下一级别。初级(师)和中级设置“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7月5日

    9:00-11:00

    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

    14:00-16:00

    三、考试组织与报名

    (一)报名管理

    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和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预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1.网上预报名。4月22日至5月16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5年度考试申报表》(附件1),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已设报名点的市属医疗单位报考人员到本单位报名确认;未设报名点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收集材料后到宁波市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进行确认(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22号,宁波市中心血站南楼712室,不受理个人);区(县、市)医疗卫生单位和区(县、市)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市)卫健局报名确认,具体确认时间见附表(附件3)。

    4月23日至5月20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各报名点提前告知考生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相关材料等重要信息。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如下:

    (1)《2025年度考试申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受聘担任现技术职务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临床、口腔、中医、公卫和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化注册证书。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考试缴费。经考点、考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凭个人帐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5月27日-6月9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

    6月30-7月6日间,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时间和方式

    考试时间为7月5-6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六、考试违纪处理

    考生违纪处理及考试考务管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等要求执行。

    七、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在线查询个人考试成绩。查询地址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网站、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网站、“浙医聘”微信公众号。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八、考试收费

    (一)根据《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6〕13号)、《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文件精神,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临床研究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考试费每人每科100元。

    (二)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医学卫生类资格考试收入分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4〕69号)文件精神,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中初级专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人。

    九、考点及报名点咨询电话

    考点联系人:鲁胜男  姚琦波

    联系电话: 87295659  87125637

    报名点咨询电话见附表。

    附件:

    附件1 202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docx

    附件2 2025年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专业设置对照表.docx

    附件3 2025年宁波市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现场确认安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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