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总结
一、办公室
1.牵头做好“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工作。继续做好省、市两级“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和问题闭环机制工作平台维护。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与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2.持续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线索问题核查整改工作,统筹规范“四不两直”督查检查事项。
3.启动制定2025年度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综合考核方案。
4.牵头做好2025年两会提案议案办理工作。
5.开展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液氧、出租房、“一老一小”机构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微型消防队员专业技能培训;联合公安指导医院安防工作建设情况。
6.做好市“公务餐”推行运用工作;做好委机关固定资产有关审批、划拨等处置工作。
7.做好科研、行政许可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继续做好文书档案资料查漏补缺,启动档案制作加工服务工作。
8.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整理工作。
9.做好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系统材料导入和资料录入工作,完成2024年度涉密文件的整理归档和销毁工作。
10.做好浙政钉应用管理维护工作,保障基础体系质量和应用体系运行。
11.牵头做好市年鉴编纂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1.启动直属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
2.配合做好人才项目审计工作。
3.制定《甬江人才工程医疗卫生人才遴选实施办法》。
4.做好第十一批援藏干部、人才相关工作。
5.做好202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6.开展市领军拔尖人才项目2019年人选期满考核工作。
7.完成第一、二批青年技术骨干期满考核工作。
8.完成委机关编制实名制数据核对完善工作。
9.做好委机关及参公单位人员变动相关工作。
10.审核上报机关事业单位“四类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情况。
11.拟定市级三甲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与聘期考核条件指导标准。
12.组织参加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卫生健康行业专项赛暨第二届全国卫生健康行业青年创新大赛。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体制改革处)
1.牵头推动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市相关工作,并配合市审计局做好专项审计调查。
2.牵头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卫生健康领域整体实施及“病有良医”专项工程。
3.牵头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工作。
4.牵头做好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工作。
5.牵头做好卫生健康领域“8+4”经济政策工作。
6.修改完善《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方案(2025—2027年)》和我市两个标志性案例的实施方案。
7.开展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民法典宣传月暨法治能力提升月活动。
8.编制二季度委主任办公会前学法资料。
9.做好委机关合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办件、信息公开等法制审核,办理延长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期限申请等。
10.做好市本级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的受理、行政审批和出证工作,做好2024年消毒企业许可整理工作。指导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管局)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四、财务审计处(产业发展处)
1.会同市财政局、委机关有关处室,下达2025年有关卫生健康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2.根据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年报审计项目及项目审计工作。
3.持续推进内部审计专题指导监督后续整改督促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不公开)
4.做好提案议案相关答复和面商工作。
5.持续推动和指导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公立医疗预交金管理工作。
6.做好2024年市级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助清算核定。
7.推进在建项目建设,推进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改扩建项目、市二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市中医院一期改造项目进度,指导专项债申报及使用。
8.编制上报委机关内部控制报告,指导督促市级单位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相关工作。
9.按要求开展联系单位和基层卫生健康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第一次督导。
10.协同市医保局实施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组团采购试点工作。
11.做好直属单位有关资产盘活、处置、出租等相关工作。
12.持续推进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瑕疵权证完善工作。
13.牵头做好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五、规划与数字化发展处
1.推进健康宁波数字生态建设,推广“甬晓医”小程序。
2.发展医学人工智能,启动宁波市医学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建设。
3.按照省卫健委要求,持续推进我市2024年超长期国债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集中和非集中采购工作。
4.推进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评估,做好卫生健康“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5.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推进全市护理消费券发放实施。持续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探索基于“AI预问诊”后智能生成病历,推进“互联网+MDT”的功能建设,试点“检查检验自助开单+智能AI”的线上场景。
6.推进“数据要素×医疗健康”。组织参加“数据要素×”大赛,推进病理、中医大模型建设。
7.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宁波市卫健委信息系统信创改造(一期)项目”和“宁波市卫健委信息系统信创改造(二期)项目”立项工作。推进新一代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成新老平台切换工作,通过密码测评,完成专项验收。持续推进健康大脑+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启动急救智达系统密评工作,完成7个系统发改验收材料准备。
8.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开展2024年宁波市卫生资源和医疗服务统计数据分析,编辑《2024年卫生健康统计资料汇编》。进行2024年统计年报质量评分,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通报。
9.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推进医疗医保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2025年全国卫健系统网络安全技能比赛,举办第七届全市卫健系统信息安全技能大赛首期培训班。
六、疾病预防控制处
1.重点做好五一节后新冠、登革热、肠道传染病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开展全市急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演练。
2.推进2025年乙肝早防早治试点项目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HPV疫苗采购及第一针剂次接种工作。
3.开展国家、省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调研工作。
4.启动2025年度全市多渠道传染病“早发现”综合监测省级试点,推进传染病前置软件应用及社区延伸,推进监测预警中心组建;指导北仑区开展2025年度流动人口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省级试点。
5.继续指导推进象山县、鄞州区的国家、省传染病医防融合试点和鄞州区的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数智防控省级试点。指导鄞州区联合鄞州区协同推进国家“基于机器学习技术构建医疗机构HIV检测阳性预测模型研究”项目。
6.持续做好结核病监测,推进活动性肺结核病病人住院隔离治疗工作。
7.组织开展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疾控防保人员全员培训。举办县域医共体培训项目,包括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慢阻肺管理和死因监测、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等培训班。
8.举办2025年全民营养周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活动。
9.推进宁波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部门(单位)职责梳理修订。
10.做好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培训方案制订工作。
11.持续推进“体重管理年”活动,按照省级层面要求筹备成立健康体重管理中心。
七、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
1.持续推进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和院前急救转运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督导工作。
2.印发宁波市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指引。
3.《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4.召开2025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会议,印发2025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5.举办庆祝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
6.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突出诊疗行为问题和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
7.完成2024年度市县联动助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考核。
8.继续组织部分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召开专题会。
9.开展2025年第一季度已结案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及医疗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10.完成市政府领导批(指)示件督查抄告单〔2025〕468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11.梳理执业满三年尚未申请等级评审医疗机构清单。
12.遴选202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官。
13.完成宁波市社会办医协会换届相关工作。
14.开展2025年度社会办医专项补助现场审核工作。
15.做好2025年监理、社工等考试医疗保障工作。
16.持续推进新增AED353台省民生实事项目。
八、中医药管理局
1.继续做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推进工作。
2.做好中医药相关提案议案答复工作。
3.指导区(县、市)中医医院做好等级医院评审准备工作。
4.组织开展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使用管理情况自查。
5.做好2025年浙江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和临床技能考核相关工作。
6.举办2025年宁波市基层医疗机构中药特色技术培训班。
7.开展2025年宁波市基层中医药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线上培训项目。
8.做好宁波市中医药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9.持续推动国家青少年肥胖中医药干预试点项目。
10.指导鄞州区做好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名称变更工作。
九、基层卫生健康处
1.编制2024年度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文件汇编。
2.完善全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等绩效管理,会同市财政局修订实施文件。
3.继续指导各地开展2025年度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4.完成2025年宁波市两会建议、提案主办件办理答复、面商工作。
5.举办2025年宁波市安宁疗护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一期。
6.会同医保信息中心做好参保城乡居民免费体检信息系统升级及录入工作。
7.赴全市部分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8.指导各地做好全市离休干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9.做好本年度各项基层卫生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10.开展第十五个“世界家庭医生日”暨家庭医生学术年会活动。
11.推进山区海岛地区巡回诊疗点和新(改、扩)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两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
12.启动2025年宁波市基层慢性病防治能力提升培训。十、科技教育与合作交流处
1.统筹推进2025年度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市自然科学科技计划等申报工作。
2.启动2025年第一批“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生命健康领域)合同签订工作。
3.组织开展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
4.推进千医出海工作,启动境外培训线上平台工作。
5.全面梳理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助理全科基地检查评估情况,督促问题整改。
6.组织做好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技能考工作。
7.做好全市住培基地容量测算、基地调整工作。
8.继续推进基层医生进修有关工作,统计分析一季度进度。
9.完善全市生物安全协调机制。
10.持续做好全系统科研人员科研诚信、伦理等自查工作。
十一、综合监督处
1.继续推进全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力争月底完成100%的目标值;抓好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应审尽审”,职业病危害行业10人以上用人单位“应报尽报”。
2.做好卫生监督员全员培训准备工作,组织全市卫生监督员全员培训;组织全市传染病防治监督骨干培训。
3.核对浙江省卫生监督综合系统中的被监督单位本底数,确认参加2025年国抽、省抽各专业人员名单,做好国抽、省抽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
4.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相关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卫生用品专项行动工作。
6.继续推进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督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做好每月子应用数据上传工作;根据国家、省要求做好试点工作总结。
7.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8.组织开展2025年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在线考试,并做好工作小结。
9.推进两个基层公共卫生监管能力提升试点项目。
十二、妇幼健康处
1.牵头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幼有善育”专项,推进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进度。
2.开展2025年度全市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
3.召开全市托育服务工作座谈会。
4.完成2025年两会提案、建设答复面商工作。
5.启动全市0-3岁婴幼儿托育行业风控法务指引编制工作。
6.启动全市托育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初稿第一轮意见征集。
7.指导开展托育机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8.启动浙江省团体标准《托育机构膳食管理规范》研制工作。
9.举办围产营养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10.举办全市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培训班。
11.开展女性健康促进优秀案例收集和评选。
12.准备“出生一件事”政务大讲堂相关工作。
13.跟踪督办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相关工作。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1.通过资金测算、部门座谈、意见再次征求等,修改完善《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报市政府。
2.继续做好《加快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路径研究》课题研究,完成人口生育意愿和成本调查问卷工作,对相关领域的主管部门、重点社区进行走访调研和交流座谈。
3.5月11日,协同妇幼处、计生协在天一广场开展“国际家庭日·托育服务宣传月·计生协会员活动日”主题宣传活动。
4.对全市奖扶对象排摸核查的数据与民政、人社、公安等部门进行数据碰撞,摸清底数。完成《宁波市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调整社会风险研判报告》。做好国家资金到区(县、市)的分配工作,配合财审处完成国家第二笔资金下达
5.完成优化生育政策宣传视频制作及后续工作。
6.做好2025年4月份人口监测统计工作,落实互联互通平台流动人口出生上报工作。
十四、宣传处
1.开展护士节专题宣传。2.建立网评特战队。3.继续开展“屏幕上的形式主义”整治。4.开展相关专项督导。5.做好“中国好医生好护士”候选人遴选上报工作。
6.举办网络评论培训班。
十五、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健康促进与评价处)
1.加强2025年健康浙江考核重点指标部门对接。
2.举办第38个世界无烟日暨健康宁波控烟限酒行动主题
活动。
3.组织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灭蚊蝇灭蟑夏季病媒生物
防制活动,预防媒介传染病发生和流行。
4.开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培训工作。
5.加强健康城市宫颈癌防控一级预防适宜技术应用。
6.有序推进全国防控重大慢病创新融合试点工作。
7.强化健康科普宣教,制作发放控烟传播材料,巩固提升
无烟环境建设成果。
8.做好《2023-2024年健康浙江发展报告》素材上报工作。
9.完成省“爱卫在线”数改核心模块应用情况排摸。
10.配合做好2025年宁波市“全国科技活动周”工作。
11.完成卫健系统2024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
十六、直属机关党委
1.持续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围绕查摆问题清单建立集中整治台账。
2.组织委党委5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3.制定下发2025年度民营医院党建重点任务清单。
4.做好“机关党组织书记领办机关效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5.组织做好机关退休支部学习活动相关工作。
6.组织推进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7.会同相关处室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8.会同驻委纪检监察组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工作。
十七、计生协
1.联合举办“爱有新生机 携手育未来”宁波市国际家庭日·托育服务月暨“5·29会员活动日”主题活动,并指导全市各地开展活动。
2.开展“生育友好 家庭健康”微作品征集活动。
3.开展“企鹅爸爸陪读经典”亲子共读展播活动。
4.推动项目点地区有序开展家庭婚育指导入户签约服务。
5.筹备第六批全市青春健康师资能力测评活动。
6.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有序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健康直通车”活动,适时调研生活照料、导医陪诊等服务开展情况。
7.指导各地协同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重点做好家庭育儿指导、邻里互助式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社会监督码推广应用等工作。
8.指导中国计生协生殖健康全周期项目点医院推进生殖健康知识问卷活动,逐步积累项目实施效果。
9.继续完善青春健康俱乐部标准化建设工具包,指导江北、象山等地改造升级青春健康俱乐部。
10.持续开展“家庭健康知识进万家”“生殖健康进企业”等健康送教系列活动。
11.部署开展计生协“理事要理事、理事办实事”活动。
12.配合人口处发动基层参与课题调研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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