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总结
一、办公室
1.牵头做好“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工作。继续做好省、市两级“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和问题闭环机制工作平台维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2.持续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线索问题核查整改工作,统筹规范“四不两直”督查检查事项,落实精文简会工作。
3.组织制定2025年度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综合考核方案。
4.牵头做好2025年两会提案议案办理工作。
5.联合公安指导医院安防工作建设情况;开展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液氧、出租房、“一老一小”机构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微型消防队员专业技能培训。
6.持续做好重点信访群体和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防止信访积案反弹和产生新的积案。
7.做好市“公务餐”推行运用工作。
8.做好照片、实物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指导开展文书、行政许可、科研档案制作加工,做好“6.9国际档案日”活动相关工作。
9.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整理工作。
10.做好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系统材料导入和资料录入工作,完成2024年度涉密文件的整理归档和销毁工作。
11.做好浙政钉应用管理维护工作,保障基础体系质量和应用体系运行。
12.牵头做好法定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整理。
13.牵头做好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推进。
二、组织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1.印发实施《2025年医疗卫生高端团队重大攻坚项目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2.做好援藏干部人才和援川“组团式”帮扶医疗人才期满轮换工作。
3.组织开展宁波市青年名医认定申报工作。
4.做好2025年度省级人才计划调查摸底及2024年度省级人才计划(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对象绩效评估工作。
5.推荐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人选赴新加坡开展创新能力提升研修。
6.配合做好甬江人才工程(引进类)评审工作。
7.做好直属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
8.继续做好参公遴选公务员录用后续工作。完成委机关人员变动人事工资福利相关工作。
9.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统战工作“两清单一任务”的制定。
10.做好“宁波帮”捐赠项目的自查相关工作。
11.组织开展2025年度“行行出状元”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申报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体制改革处)
1.牵头推动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市相关工作,并配合市审计局做好专项审计调查。
2.牵头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工作。
3.牵头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卫生健康领域整体实施及“病有良医”专项工程,收尾七优享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相关内容的整改。
4.牵头做好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工作。
5.修改完善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材料,并准备答辩资料。
6.修改完善《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方案(2025-2027年)》,并完成市委深改委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题汇报材料。
7.完成《中国医改发展报告蓝皮书(2025)》中宁波地方经验—《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有序的就医诊疗新格局(初稿)》。
8.起草卫生健康领域法治重点城市建设中期总结汇报材料。
9.总结民法典宣传月暨法治能力提升月活动开展情况。
10.做好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申领工作。
11.组织2024年度部分行政审批件档案归档;完成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的受理、行政审批和出证工作,指导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管局)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12.做好委机关合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办件、信息公开等法制审核,办理延长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期限申请等。
四、财务审计处(产业发展处)
1.落实国家、省卫健委部署的公立医疗预交金规范管理工作要求,指导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规范管理实施工作。
2.继续牵头推进市审计局对宁波市公立医院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整改相关工作,加强与驻委纪检监察组联动,督促各单位完成审计问题的整改。
3.加快推进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改扩建项目进度,督促市二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市中医院一期改造项目按要求完工。
4.会同市财政局、委机关有关处室,下达2025年有关卫生健康专项经费。
5.做好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6.会同市财政局、委机关有关处室,做好2024年度市级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7.做好2026年度部门预算布置准备工作。
8.根据2025年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和三甲医院年报审计项目,督促有关单位按时上报审计整改报告。
9.指导直属单位完成2023年和2023年度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并向市审计局备案。
10.按要求做好2025年大型医院实地巡查工作,参与有关巡查要点、内容等培训指导。
11.组织开展委直单位医疗设备采购等采购培训。
12.做好直属单位有关资产盘活、处置、出租等相关工作。
13.持续推进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瑕疵权证完善工作。
五、规划与数字化发展处
1.发展医学人工智能,推进医学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建设。
2.推进健康宁波数字生态建设,加大“甬晓医”小程序推广应用。
3.推进卫生健康“十五五”规划及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4.继续推进我市2024年超长期国债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集中采购工作。
5.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推进“互联网+MDT”“检查检验自助开单+智能AI”功能建设,上线“江北区区域互联网医院平台”。提升互联网诊疗电子病历质量,探索基于“AI预问诊”后智能生成病历。
6.推进“数据要素×医疗健康”。组织参加“数据要素×”大赛,推进病理、中医大模型建设。
7.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宁波市卫健委信息系统信创改造(一期)项目”和“宁波市卫健委信息系统信创改造(二期)项目”立项工作。推进新一代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成HIS贯通新平台数据源切换和“职业生涯一件事”医务人员基本信息上传工作。持续推进健康大脑+智慧医疗项目建设,配合完成整体项目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8.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开展2024年统计年报质量评分,编辑《2024年卫生健康统计资料汇编》
9.举办全市县域医共体卫生健康数字化培训班。
10.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推进医疗医保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六、疾病预防控制处
1.重点做好新冠、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监测、防控和应急处置,开展呼吸道、肠道、虫媒传染病风险警示信息通报及重点疫情分析专报。
2.做好登革热防控和梅雨汛期、台风等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工作;开展6月份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
3.制定印发宁波市重点人群多渠道传染病“早发现”监测预警工作方案;会签公安部门完善流调溯源中心机制;推进浙江省统筹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
4.完成2025年适龄女生HPV民生疫苗第一针接种工作;推进2025年乙型肝炎早防早治项目工作。
5.持续做好结核病监测和疫情规范处置工作;推动全市开展基于电子自检试剂的智慧VCT门诊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省两个关于艾滋病监测模型项目。
6.继续做好体重管理年相关工作;推进宁波市心血管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智能防控工作及平台建设;继续开展结直肠癌筛查与癌症防控推广项目。
7.举办2025年宁波市性病麻风病防治、健康咨询热线值班、全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县域医共体结核病防控、慢性病和死因监测等培训班;开展2025年全市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监测预警、宁波市学生常见病防控等技能比武。
8.继续做好贯彻落实国家、省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调研。
9.召开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专家研讨会;开展区(县、市)流动人口重精患者信息比对工作;开展加注精神科医生技能提升培训、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法律法规及伦理培训。
七、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
1.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和整改工作,联合市民政局印发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的通知。
2.启动2025年全面医疗质量提升调研工作,配合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3.开展异常住院费用省自查病例核查工作。
4.完成《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意见征求。
5.全面启用96120非急救转运号码,进一步完善96120调度规则。
6.《全市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7.完成2024年度市县联动助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考核。
8.持续开展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题会。
9.梳理执业满三年新建医疗机构拟参加等级评审医院名单。
10.完成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
11.持续推进2025年省民生实事配置AED达每10万人45台项目,督促各地对AED管理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12.开展2025年度社会办医专项补助现场审核工作。
13.完善2025年度大型交通事故紧急医疗救援应急演练方案。
14.做好2025年宁波市高考、选考和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考试医疗保障工作。
15.开展2025年第一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信息报送工作。
八、中医药管理局
1.继续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拟请市政府下发《宁波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
2.做好宁波市中医药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3.持续推动国家青少年肥胖中医药干预试点项目。
4.指导鄞州区做好鄞州区第二医院机构类别变更工作。
5.举办2025年宁波市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培训班。
6.启动2025年宁波市基层中医药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线上培训项目。
7.开展2025年宁波市中医护理技能竞赛。
8.做好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相关工作。
9.开展“百市千县”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
九、基层卫生健康处
1.推进山区海岛地区巡回诊疗点和新(改、扩)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两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
2.启动赴新加坡全科医生培训班相关工作。
3.上报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岗位需求。
4.明确今年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培育单位。
5.研究居家药学服务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6.确定2025年度基层特色专科建设单位。
7.确定2025年度星级急诊科室建设单位。
8.赴部分区(县、市)完成医养结合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9.启动2025年省级安宁疗护病区遴选工作。
10.会同医保信息中心最好参保城乡居民免费体检信息系统升级及录入工作。
11.成立全市安宁疗护专家库。
十、科技教育与合作交流处
1.做好2025年度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申报、审核等工作,筹备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等。
2.做好2025年度国家住培结业考情况上报等工作。
3.筹备启动全市2025年住培专业招录工作。
4.统计2025年半年度万医进修工作情况,有序推进万医进修工作。
5.继续推进2025年基层定向招生工作。
6.举办《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的伦理管理培训》伦理培训项目。
7.启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自查等工作。
8.持续做好全系统科研人员科研诚信、伦理等自查工作。
9.加强医教协同工作,会同宁大医学部举办教学工作会议。
十一、综合监督处
1.举办全市卫生监督员综合素质、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员等培训班。
2.根据省疾控局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任务清单及监测标准,结合国抽、省抽任务,制定我市卫生健康(疾控)部门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重点领域双随机执法检查。
3.加强全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指导,指导确保完成100%的目标值;指导各区县完善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数据库,推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4.开展2025年市本级1-6月结案案件稽查,收集打击非法行医典型案例,做好以案释法。
5.公布2025年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在线考试情况。
6.部署省职业卫生合规指数项目试运行;推进《涉水产品重点生产企业合规指引》项目。
7.继续推进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和两个基层公共卫生监管能力提升试点项目。
8.承接国家试点项目非现场执法典型案例征集和分类研究;配合省疾控完成综合执法改革背景下的卫监队伍建设调研项目。
9.组织开展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宁波赛区职业健康竞赛项目初赛。
10.做好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网上备案信息审核工作。
11.组织开展爱眼日防近宣传活动。
十二、妇幼健康处
1.牵头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幼有善育”专项,落实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半年度建设进程。
2.制定印发宁波市早孕关爱行动实施方案。
3.制定宁波市托育机构信息公示制度。
4.举办2025年宁波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工作培训。
5.召开全市妇幼健康工作座谈会。
6.总结宁波市托育服务宣传月工作开展情况。
7.推进各地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
8.落实省第二周期新生儿安全项目相关工作。
9.调度生育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情况。
10.推进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园合作事宜。
11.开展重点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情况抽查。
12.指导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控中心完成换届。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1.继续开展《加快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路径研究》课题研究,根据人口生育意愿和成本的问卷调查结果,完成人口生育状况的分析报告。
2.开展市妇幼一体化平台数据完善工作,加强对新增数据的填报指导,做好对国家系统数据的核查。
3.指导做好生育登记工作,督促各地及时处理生育登记未办件。
4.做好2025年上半年国家区划代码平台代码的调整等相关工作。
5.完成2025年6月份人口监测统计工作,落实互联互通平台流动人口出生上报工作。
6.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咨询和信访处置工作。
十四、宣传处
1.开展基层卫生发展专题宣传。2.开展网评特战队员培训。3.继续开展“屏幕上的形式主义”整治。4.做好省级媒体体重健康年采风活动。5.开展重点舆情联办协调。
6.开展媒体联动宣传协调。
十五、健康促进与评价处
1.持续抓好2025年健康浙江考核重点指标任务落实。2.组织开展2025年全民健康素养宣传月活动。3.启动2025年宁波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健康素
养市级精英赛筹备组织工作。4.加强灭蚊蝇灭蟑等夏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预防媒介传
染病发生和流行。5.加强健康城市宫颈癌防控一级预防适宜技术应用和经
验推广工作。6.加快推进防控重大慢病创新融合国家试点工作。7.开展烟草烟雾危害宣传教育,巩固提升无烟环境建设成
果。
十六、直属机关党委
1.组织6月份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持续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同步查改问题,组织警示教育和专题党课。
3.组织开展系统“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举办“七一”表彰大会。
4.做好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跟进省卫健委医院党建视频调度会相关工作任务落实。
5.下发民营医院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做好新兴领域党建相关工作。
6.组织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培训,牵头市级医院现场巡查。
7.印发《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8.指导各单位做好2025年度党员发展工作。
十七、计生协
1.走访项目点,指导七个中国计生协项目单位结项总结评估,指导市计生协项目单位开展中期自评及满意度调查。
2.总结报送“5.29计生协会员日”宣传服务活动情况,公众号专栏继续展播“会员日活动随手拍”和“榜样风采”。
3.举办青春健康教育师资能力测评活动,指导各区(县、市)计生协选派师资参加省级青春健康师资认证,印发《宁波市青春健康教育市级师资管理办法(修订版)》。
4.组织开展托育服务社会监督现场走访,研究托育服务社会监督服务规范。
5.督导六个试点地区全面完成家庭婚育指导员入户签约工作,并按需服务。
6.组织承接中国计生协青春健康“青铸未来”项目的五个高校项目负责人及学生骨干开展交流座谈。
7.根据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青春健康创新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的要求,做好案例指导和推送工作。
8.组织协调家庭健康指导专家团成员,协同各地开展“家庭健康知识进万家”“生殖健康进企业”“家庭养育指导进社区”等系列活动。
9.指导并征集展播“企鹅爸爸陪读经典”亲子共读活动。
10.走访市慈善总会及有关医疗单位,研究设计生育支持、暖心帮扶等相关公益项目。
11.完成上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送工作。
12.完成上年度文书档案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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