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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健康委2025年8月份工作安排
来源:项目部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8-13 14:5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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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

    1.牵头做好“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工作。继续做好省、市两级“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和问题闭环机制工作平台维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2.持续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线索问题核查整改工作,统筹规范“四不两直”督查检查事项,落实精文简会工作。

    3.印发2025年度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综合考核方案。

    4.联合公安指导医院安防工作建设情况;结合湖州火灾事件全面开展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液氧、出租房、“一老一小”机构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5.做好市“公务餐”推行运用工作。

    6.做好全宗卷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继续做好上年度档案材料整理加工工作。

    7.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整理工作。

    8.做好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系统材料导入和资料录入工作,完成2024年度涉密文件的整理归档和销毁工作。

    9.做好浙政钉应用管理维护工作,保障基础体系质量和应用体系运行。

    10.持续做好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推进。

    二、组织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1.举办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

    2.组织开展中国医师节活动。

    3.持续推进医疗卫生高端团队重点攻坚项目建设。

    4.做好宁波市青年名医申报认定后续工作。

    5.做好省级人才计划(医疗卫生人才)申报工作。

    6.启动直属单位2026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

    7.做好“组团式”援川医疗人才期满轮换工作。

    8.开展引进紧缺型临床高层次人才(团队)调研。

    9.做好第二批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和体检工作。

    10.做好选调生期满考核定级、新录用公务员下沉实训排摸及随军家属安置等有关工作。

    11.做好基层全科医生新加坡培训团相关工作。

    12.开展直属单位政工师、高级政工师职称推荐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体制改革处)

    1.牵头推动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市相关工作。

    2.牵头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工作,准备例会工作材料。

    3.牵头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卫生健康领域整体实施及“病有良医”专项工程。

    4.牵头做好卫生健康领域“8+4”经济政策工作,推进下半年工作指标完成。

    5.落实《宁波市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方案(2025-2027年)》。

    6.修改完善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关于2024年度医改蓝皮书宁波案例约稿的撰写。

    7.中国-世界卫生组织优质高效服务体系项目典型案例撰写。

    8.指导各地开展2025 年度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征集。

    9.完成海曙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答复。

    10.开展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工作情况调研。

    11.依法开展市本级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批和出证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

    12.做好委机关合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办件、信息公开等法制审核。依法开展行政复议答复和诉讼答辩。

    四、财务审计处(产业发展处)

    1.做好2026年卫生健康部门预算(一上)编制和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上报工作。

    2.根据市财政要求做好2024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质量复核工作。

    3.组织召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

    4.继续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推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住院预交金规范管理工作。

    5.加快推进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改扩建项目进度,督促市二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按要求完工,以及市中医院一期改造项目移交后续相关工作。

    6.会同市财政局、委机关有关处室,下达2025年有关卫生健康专项经费。

    7.配合市经信局组织开展宁波医疗设备及耗材生产企业“三服务”工作,以及组织有关医院参加2025年度宁波市智能家电产业供需对接活动。

    8.做好直属单位有关资产盘活、处置、出租等相关工作。

    9.持续推进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瑕疵权证完善工作。

    10.牵头做好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五、规划与数字化发展处

    1.发展医学人工智能,推进宁波市医学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建设,征集医学人工智能应用需求和创新项目,筹备创新平台发布会。

    2.推进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辅助决策系统应用,加强门诊病历质量闭环管理工作,推进中医和西医门诊智能质控,推动住院病历智能质控和生成。

    3.推进卫生健康“十五五”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做好省卫生健康“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支持性课题研究,提出发展目标、重点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和重大改革。

    4.按照省卫健委部署,推进2024年超长期国债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市级统筹采购工作。

    5.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提升互联网诊疗电子病历质量,在市级医院全面推广“AI预问诊+病历智能生成”,推进上门采样试点。推进三季度护理消费券发放实施。

    6.推进“数据要素×医疗健康”。探索卫生健康公共数据产品上架及授权,推进云健康和预约挂号数据授权运营工作。

    7.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进“宁波市卫健委信息系统信创改造(一期)项目”和“宁波市卫健委信息系统信创改造(二期)项”立项工作。推进新一代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开放住院数据AI统计分析,完成浙政钉组件上架工作。继续推进第四批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8.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做好月报上报数据质控管理。完成上半年度全市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统计资料分析。

    9.加强网络安全。推进数安之江和医疗医保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等工作建设。开展2025年度重要信息系统及网络数据安全应急演练。

    六、疾病预防控制处

    1.全力以赴做好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蚊媒重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呼吸道、肠道、虫媒传染病风险警示信息通报及重点疫情分析专报;开展8月份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做好台风洪涝灾害等防病工作。

    2.继续做好国家、省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指导(实施)意见实施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形成实施方案初稿。

    3.继续推进我市乙肝早防早治项目的现场筛查和疫苗接种工作。

    4.按照省疾控局要求完成市县两级监测预警中心和工作机制建设,按照市统一部署完善市传染病流调溯源中心提升建设方案。推进疾控系统省级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信息统筹平台和传染病前置软件应用。

    5.做好疾控系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工作。

    6.开展对4个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新申报(复评审)现场指导,迎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现场评审,继续推进“体重管理年”活动相关工作。

    7.组织开展全市2026年度省疾病预防控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8.继续推进医防融合、传染病早发现等国家、省级试点工作。

    9.组织参加省级免疫、学生常见病、职业健康职业技能等技能竞赛;筹备全市健康科普技能比武。

    10.举办宁波市性病麻风病防治工作、基孔肯雅热防控技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等培训班。

    11.继续与市委政法委对接,出台完善重精管理职责文件,继续做好重症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12.启动国家心理援助热线咨询员培训项目,指导奉化区开展全国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

    13.继续统筹推进结直肠筛查、60岁以上重点人群流感疫苗免费接种等民生项目实施,做好民生项目流感疫苗的采购工作。

    七、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

    1.持续推进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和院前急救转运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殡葬领域和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印发《宁波市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行动计划》。

    3.下发《2025年宁波市医疗文书内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4.完成2025年异常住院费用核查工作。

    5.继续做好2025年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落实情况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

    6.总结宁波市老年医疗保障工作现状。

    7.拟定全市免陪照护服务调研报告。

    8.继续推进省公立医院药械监管预警信息化闭环处置工作。

    9.汇总梳理全市医疗机构、质控中心和专科分会医疗纠纷报告资料。

    10.完成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理论考试,对违规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人员进行处理。

    11.完成2025年下半年征兵体检巡检和女兵体检工作。

    八、中医药管理局

    1.持续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建设,做好国家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半年报工作。

    2.启动全市“公立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年”活动。

    3.召开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绩效管理会议。

    4.做好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逾期项目集中清理工作。

    5.组织做好2025浙江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招录工作。

    6.组织做好2025年宁波市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

    7.深化实施省万医进修三年行动,推荐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参加2025年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

    8.开展中医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9.做好首届“浙里中医·食养有味”浙江省医疗机构药膳大赛市级遴选推荐工作。

    10.指导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持续开展2025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

    11.持续开展“百市千县”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

    九、基层卫生健康处

    1.继续推进山区海岛地区巡回诊疗点和新(改、扩)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两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

    2.继续指导各地开展2025年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培育创建工作。

    3.继续指导各地开展2025年度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4.做好宁波市安宁疗护专家库专家推选并发文成立宁波市安宁疗护专家库。

    5.做好省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专家实地考察相关准备工作。

    6.举办2025年宁波市安宁疗护案例研讨会(第二期),对13家宁波市居家安宁疗护实践建设基地展开调研指导工作。

    7.梳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进展工作并形成工作报告。

    8.组织一期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赴部分区(县、市)开展项目现场指导,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周年宣传活动相关准备工作。

    9.启动2025年度县乡村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0.开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社区医院建设等工作指导。

    1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有关制度并下发文件。

    12.赴余姚市阳明街道开展“联镇入村甬医前行”活动。

    十、科技教育与合作交流处

    1.完成市自然科技计划项目、市级概念验证中心等申报工作。

    2.复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医院科技量值排行榜等有关情况。

    3.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宁波市生物医药生产企业和医院临床对接推介会。

    4.调研我市有关医院听取十五五期间科技创新有关建议。

    5.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核考官周期性培训。

    6.组织做好全市住培补招录工作、筹备做好入基地培训工作。

    7.对我市李惠利医院-市病理临床诊断中心的病理住培联合基地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小结并上报省卫健委。

    8.继续有序推进万医进修、千医出海工作。

    9.做好浙江省全科转岗培训招录工作。

    10.持续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科研诚信相关工作。

    十一、综合监督处

    1.指导各地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工作,对全市9.5余万家企业“应审尽审”,对其中职业危害因素严重及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大于10人的企业“应报尽报”,同时做好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

    2.开展2025年卫生监督执法层级稽查;完成2025年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及案卷报送工作。

    3.按计划对市直医疗机构开展国抽双随机和多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

    4.举办全市学校卫生监督执法骨干培训班;组织开展校园卫生健康行动秋季开学准备工作。

    5.组织全市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研讨会。

    6.持续推进《涉水产品重点生产企业卫生合规指引》项目,收集企业反馈意见。

    7.举办宠物医院放射防护培训班。

    8.完成医疗美容领域预付卡专项治理行动整体情况梳理汇总并上报。

    9.完成市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无证行医复查模块信息维护和数据汇总。

    十二、妇幼健康处

    1.牵头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幼有善育”专项,加快推进省、市民生实事项目进度。

    2.召开《宁波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风控法务指引》研讨会。

    3.修订《宁波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开展托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部门研讨及初稿编制。

    5.落实第三季度托育服务消费券发放及核销情况。

    6.组织开展全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

    7.准备消除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认证相关工作。

    8.组织开展宁海县妇幼保健院辅助生殖技术校验。

    9.推动重点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标工作。

    10.征集儿童友好医院、生育友好医院建设案例,完成国家青春期保健(青少年妇科)和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申报推荐。

    11.启动市妇幼保健与优生优育协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育儿补贴政策,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政策宣贯、系统调试及业务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

    2.加强与市政府的汇报沟通,加快推进《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实施细则》制定。

    3.做好2025年度基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管理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的前期准备工作。

    4.着手起草《关于我市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反馈报告。

    5.继续开展《加快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路径研究》课题研究,完成调研报告初稿。

    6.做好生育支持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

    7.指导做好生育登记工作,督促各地及时处理生育登记未办件。

    8.完成7月份人口监测统计,落实互联互通平台流动人口出生上报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处理全员平台上逻辑审核错误数据。

    十四、宣传处

    1.开展医师节系列宣传活动。2.开展宁波市青年名医专题宣传。

    3.开展宁波市名中医专题宣传。

    4.举办全系统网络评论能力提升培训班。5.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

    十五、爱国卫生工作处(健康促进与评价处)

    1.深入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主的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

    2.开展蚊虫孳生地巡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强化病媒生

    物防制工作,降低蚊媒传染病传播风险。

    3.强化蚊媒传染病防控知识、防蚊灭蚊等科普宣传,增强

    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4.会同市体育局开展健康宁波全民健身行动暨2025年三

    江六岸健步走活动,组织“控体重 健步行 促健康”云健康健走活动。

    5.做好健康浙江行动样板、健康影响评价及健康城镇创建

    联系点培育指导工作。

    6.持续开展青少年控烟暑期特别活动,巩固无烟环境建设

    成果。

    7.继续开展全市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8.筹备2025年宁波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健康素养市级

    精英赛活动。

    9.筹备全国科普月系列活动。

    十六、直属机关党委

    1.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做好评估总结,完善长效机制。

    2.组织委党委8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3.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德医风有关问题集中整治有关工作。

    4.持续推进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做好实地巡查后的监督整改和跟踪问效。

    5.筹备举办系统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6.做好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相关工作。

    7.做好党员“千岗示范”锋领建功行动有关工作。

    十七、计生协

    1.部署开展托育服务社会监督走访活动。

    2.开展“甬有宝贝”项目接受度和服务满意度调查,指导推进精准服务。

    3.指导开展青春健康健康暑期行活动,推进宁波市绿色学校青春健康阵地建设项目。

    4.开展计生特殊家庭生活照料服务效果和经费使用情况走访抽查工作。

    5.评选宁波市“生育友好 家健康”主题优秀微作品。

    6.开展项目点中期评估报告审核工作,项目负责人和地区结对人一起走访项目点。

    7.完成中国计生协生殖健康综合服务试点项目和市本级青春健康师资培优项目的结项工作。

    8.继续开展“家庭健康知识进万家”科普送教活动。

    9.筹备9.20新型婚育文化主题宣传和青春健康高校训练营活动。

    10.依托公众号持续展播“榜样风采展”。

    11.向中国计生协报送家庭健康主题推进活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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