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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市级继教项目申报制改革 实现管理模式转型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2 11:09 阅读次数:
2026年,我市出台《宁波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管理规定》,市级继教项目管理模式正式从备案制转型为申报制,建立限额申报、择优立项、全程监管、动态调整的制度闭环。首批按新制度立项198项,其中基层紧缺专业33项,县级单位承办占比达39.9%。近三年省级继教项目数量持续位列全省地市首位,分流引导效果初显。一是严把立项关口,推动提质增效。将申报主体限定为科技创新平台、医学重点学科等七类学科建设载体,立项依据从身份资格转为项目质量,制定涵盖十项内容的审核清单,实现择优立项。二是聚焦紧缺专业,引导资源下沉。对全科、康复、儿科等基层紧缺专业单列并优先支持,首批立项中上述专业分别达4项、10项、5项,扭转了备案制时期逐年下降趋势。明确各地专业知识培训占比要求,引导项目结构优化,首批立项中县级单位承办79项,占比39.9%,较备案制时期的24.0%提升近16个百分点。三是依托数字平台,强化全程监管。依托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实现项目全流程线上监管,开展项目现场抽查,跟踪学员反馈,持续完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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