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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疾控中心召开部分供应商代表集体廉政谈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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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6-01-21 16:46
  • 来源: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来源:宁波市疾控中心
  •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医药购销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廉洁的合作环境,1月19日下午,市疾控中心组织召开供应商代表集体廉政谈话会。中心党委委员、曹礼清副主任,纪检委员、张玉峰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建纪检科、后勤服务科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11家供应商代表参会。

    会议由党建纪检科科长乐婷婷主持。会议伊始,后勤服务科科长鲁锋简要介绍了中心在招标采购方面的总体情况、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曹礼清副主任就招标采购工作提出明确意见。他强调,供应商应始终以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作为核心竞争力,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恶意串标、围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他希望所有供应商恪守职业操守,共同维护纯洁的合作关系,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腐蚀中心工作人员。

    在座谈交流环节,各供应商代表依次发言,简要介绍了与中心的业务合作情况,并在廉洁购销方面作表态发言。代表们纷纷表示,将严格秉持诚信经营理念,坚决遵守廉洁合作准则,严控产品质量与服务标准,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行为,以合规经营助力医疗领域廉洁生态建设。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国家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方向和政策要求。

    张玉峰副主任对全体供应商代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提醒,并向与会代表提出四项廉洁购销原则与要求:

    一要坚持依法合规,严守契约精神。所有购销活动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产品购销协议约定,确保程序规范、交易透明。中心承诺严格执行产品验收、入库和财务制度,拒绝任何形式的协议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二要坚决抵制商业贿赂,共筑清廉底线。中心严禁任何员工接受回扣、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也不得参加由供应商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如果发生被动收受的情况,必须按规定退还或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各位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赠送财物、提供不当便利或试图影响采购决策。

    三要规范业务往来,恪守职业操守。各供应商指定固定销售代表,在工作时间内、于指定地点接洽业务。不得进入实验区域推销产品,不允许到中心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家中进行访谈或提供任何形式的好处。中心将严格内部管理,任何人不得向供应商透露采购标的、试剂耗材使用量情况、疫苗生物制品调拨信息等内部敏感信息。

    四要强化监督问责,严肃处理违约行为。一旦发现违反廉洁协议的行为,中心将立即终止相关购销合同,并向上级卫生健康委报告。如果涉及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