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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宁波市医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波卫生计生委 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0-09 14:4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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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市)卫计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鼓励医学科技创新,今年继续组织开展宁波市医学科技计划项目。为切实做好2017年宁波市医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重点支持方向

    2017年市医学科技计划项目主要包括科研基金项目和成果转化推广项目两类。

    (一)科研基金项目

    主要支持卫技人员围绕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与预防控制进行研究,要求选题具有创新性、可行性。优先支持县级医疗机构申报。

    (二)成果转化推广项目

    紧密结合社会发展与群众健康的实际需求,针对应急救治、慢病管理、康复治疗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共性技术、实用技术、关键技术的转化应用研究。申报成果转化的须有已通过验收的项目,技术推广项目需在3家及以上基层单位进行推广应用,并预期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申报要求

    (一)具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申报:

    1. 申请人以往有不良记录(承担项目验收未通过;或不按规定时间完成验收的,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

    2. 申请人已承担局级及以上项目二项以上(含二项)尚未完成者;    

    3. 申请内容超出申报指南或已获其他项目资助;    

    4.近三年有学术不端记录的。

    (二)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2017年12月至2019年11月)。    

    (三)申请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万元,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承担项目由市卫计委予以经费资助,各区县(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承担项目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经费资助。项目承担单位应同时以1:1进行经费配套。

    (四)申请人要求:项目申请人不超过55周岁,鼓励青年骨干申报。

    三、名额分配

    (一)科研基金项目。各区县(市)卫计局推荐项目不超过7项,文卫局、社管局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各市级三甲医院推荐项目不超过4项,其他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3项。 

    (二)成果转化推广项目。在符合申报条件基础上,各区县(市)卫计局推荐项目不超过3项,文卫局、社管局推荐项目各1项;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

    四、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申请人在市卫计委门户网站(医护专区中下载《宁波市医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2017版)及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2017版),按照要求填报。

    2.项目把关。各归口管理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并论证,严格把好推荐关,并向市卫计委择优推荐,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3.材料递交。由各归口管理单位统一将纸质申报资料及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A4纸双面打印)交至我处。

    书面材料报送包括以下材料:(1)项目申报表;(2)可行性报告;(3)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4)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研究内容、成果提交的时限、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等主要内容,并经法人单位盖章。

    4.结果公布。市卫计委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分结果,兼顾学科和单位布局,择优立项,发文公布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上报书面材料一式3份,并以邮件形式上报电子版。申报项目由各区县(市)卫计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卫计委医政与科教处(西北街22号)。     

    (二)联系方式    

    市卫计委医政与科教处,陈为升,89189370

    电子邮箱:nbwjkj@sina.com

     附件:1.宁波市医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2017版) 

           2.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2017版) 

                            宁波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

    附件:宁波市医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2017版).doc

         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2017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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