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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1月份工作安排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13 09: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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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

    1.牵头做好“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工作。继续做好省、市两级“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和问题闭环机制工作平台维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2.持续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线索工作,统筹规范“四不两直”督查检查事项。  

    3.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使用专项检查。做好上级督导组来甬指导期间各项保障工作。

    4.启动2025年度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综合考核。

    5.继续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各级医院落实《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2025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和平安医院工作总结,梳理2026年工作思路。

    6.持续做好重点信访群体和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

    7.做好年度室存档案数量清点统计以及进馆档案、数字档案室数据更新梳理工作。

    8.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整理工作。

    9.做好日常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系统材料导入和资料录入工作,着手进行2025年度涉密文件整理归档和销毁工作,组织对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保密工作进行检查。

    10.做好2026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筹备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1.做好委党委民主生活会筹备工作。

    2.完成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及“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3.启动医疗卫生高端团队项目年度考评工作。

    4.完成甬江人才工程(培养类)领军、青年人才遴选相关工作。

    5.启动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6.启动直属单位2026年本科及以上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7.做好委机关奖金和年休假等发放口径的计算工作。

    8.做好委机关进出人员相关工作以及社保基数调整工作。  

    9.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专项检查材料核实工作。

    10.制定援派干部家属便捷就医操作办法。

    11.做好2025年度直属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报统计工作。

    12.完成2025年度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13.开展2025年度共青团工作年报和团费收缴工作。

    14.完成2025年度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因私出国(境)情况汇总上报。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体制改革处)

    1.完成推动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市、深化卫生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卫生健康领域整体实施及“病有良医”专项工程、实施卫生健康领域“8+4”经济政策等牵头工作的年度总结。

    2.指导各市级医院和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年报中的国家医改监测相关指标填报工作。

    3.指导各市级医院和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开展省级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快报监测工作和年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年报填报工作。

    4.做好中国—世卫组织双年度合作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年度完工工作。

    5.梳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体改和审批年度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思路。

    6.谋划2026年度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清单。

    7.协助有关业务处室开展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调查工作。

    8.完成卫生健康领域市本级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批和出证工作。

    9.指导各区(县、市)卫生健康条线行政审批工作;

    10.做好委机关合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办件、信息公开等法制审核等。

    四、财务审计处(产业发展处)

    1.会同市财政局、委机关有关处室,提前下达2026年卫生健康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2.根据财政部门批复,做好2026年度预算指标核对工作。

    3.完成2025年度委本级和卫生健康部门决算编报工作,做好全市卫生健康年报编制、审核、汇总上报。

    4.做好2025年市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分析。

    5.起草印发《加强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管理的通知》。

    6.继续推进市级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专项审计工作。

    7.加快推进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改扩建项目和宁大一院汤于瀚楼病房改造项目建设进度。

    8.持续推进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瑕疵权证完善和原市疾控中心房产处置工作。

    9.做好直属单位有关资产盘活、处置、出租等相关工作。

    10.牵头做好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和第一季度消费券发放有关工作。

    11.拟订2026年招商引资计划。

    五、规划与数字化发展处

    1.发展医学人工智能,推进宁波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平台推广和应用。推进全民健康平台智能统计分析场景建设。与中试基地合作,推进“安诊儿2.0”升级改造,探索“安诊儿+数字家医”建设。

    2.持续推进卫生健康“十五五”规划宁波专篇和规划纲要的卫生健康专栏编制工作。

    3.做好2026年超长期国债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4.持续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提升互联网诊疗电子病历质量,优化“互联网医院+AI病历”;试点上线“互联网+上门采血”;探索“检查检验开单+智能AI”。推进2026年一季度“春季呵护,如约而至”上门护理消费券发放实施。

    5.推进“数据要素×医疗健康”。加快推进已签约合作项目的数据产品落地开发,明确产品研发流程和时间节点。

    6.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进宁波市卫健委2026年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等项目立项工作。开展“宁波市卫健委信息系统信创改造(一期)项目”建设招标工作。做好省集约运维改革宁波第二批市本级试点配合工作。

    7.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工作。推进医疗医药场景改革项目建设,开展同病种同术种手术耗材费用标准化数据归集试点。

    8.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完成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年报上报,启动统计公报编纂工作。

    9.加强网络安全。开展网络安全和运维节前检查工作。

    10.推进宁波市卫生健康数字化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处

    1.继续做好新冠、流感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及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流感疫情周风险评估工作;做好手足口病、诺如等肠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及聚集性疫情现场处置工作;开展1月份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

    2.制定2026年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思路。

    3.协助推进流调中心建设;推进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风险评估专家团队建设。

    3.继续推进2025年乙肝早防早治项目,启动非免规疫苗接种单位备案、管理。

    4.做好全市市县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范化等级监测认定工作;完成2025年度全市疾病防控“揭榜挂帅”疾控项目7项。

    5.开展学生常见病干预试点以及干预六大行动评估工作。

    6.筹备全市精神卫生工作会议。

    7.完成2025年健康浙江各项有关指标任务落实和考评工作。

    七、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

    1.持续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举办市级医疗质量安全专题培训会。

    2.持续推进宁大一院参照省级医院管理有关工作。

    3.草拟宁波市深化“医学高峰”建设工作方案。

    4.草拟宁波市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方案。

    5.持续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

    6.继续开展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并监测。

    7.继续配合做好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8.继续推进省公立医院药械监管预警信息化闭环处置工作。

    9.继续协同推进医疗全领域系统化数智管理工作。

    10.完成2025年第二批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审核工作。

    八、中医药管理局

    1.持续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建设,做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2.持续推进国家儿童青少年肥胖中医药干预试点工作。

    3.组织做好2025年度中医药综合统计数据填报工作。

    4.组织做好中医门(急)诊诊疗信息数据采集工作。

    5.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

    6.继续做好第五轮市级中医重点学科遴选工作。

    7.指导各相关单位做好第二批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

    8.继续做好2025年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材料审核工作。

    9.继续做好2026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报名材料审核工作。

    10.做好名中医惠老养生健体服务活动相关工作。

    九、基层卫生健康处

    1.指导各地完成2025年度基层卫生健康网络直报、《医养结合工作监测表》、老年健康数据报表填报工作。

    2.做好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阿拉银发靓起来”协商交流会有关提问回应准备工作。

    3.做好第二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上报材料的审核与撰写工作。

    4.配合省里做好第三批“浙里办”APP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公布工作。

    5.做好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项目、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绩效评价工作。

    6.指导各地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安宁疗护病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7.印发实施提升签约居民感受度相关举措通知,完善制定新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8.完成2025年度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据统计汇总。

    9.指导江北区开展家庭医生企业微信群应用试点工作。

    10.指导鄞州区、余姚市做好国家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启动工作。

    11.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市级绩效评价工作,同时做好项目资金管理迎接省级绩效评价相关准备工作。

    12.继续推进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电调整工作。

    13.做好省卫生健康委巡回诊疗服务数据收集和传输试点工作。

    十、科技教育与合作交流处

    1.完成宁波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市软科学等项目合同任务书签审。

    2.有序推进第五轮市医学重点学科选拔工作。

    3.完成市第三轮品牌学科年度验收工作。

    4.继续开展到期未验收各类科技计划清理工作。

    5.完成全市2025年度科技工作数据统计工作。

    6.筹备2025年度全市住培学员理论模拟考工作,拟定考试方案。

    7.加强医教协同,联合宁大医学部全力推进临床专业学位博士点申报工作。

    8.组织推进2026年宁波市万医进修、千医出海工作。

    9.持续做好全系统科研诚信、临床研究备案及伦理等自查工作。

    十一、综合监督处

    1.制定2026年宁波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卫生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完成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行动考试题库建设。

    2.按照市领导批示件有关要求,督促、指导海曙区卫健局开展民营医疗机构重点单位集中整治行动。

    3.组织2025年市本级第二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做好市本级承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

    4.组织召开全市医疗骨干监督员工作培训研讨会。

    5.继续跟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10人以下)、风险化解(≧80%)、分类(≧80%)等职业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6.完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重点职业病、年度生活饮用水、个人剂量、照射频度、核电站周边环境等监测数据分析与报告;做好全市空气污染、公共场所监测数据收集与上报。

    7.联合教育部门拟定下发2026年校园卫生健康行动工作方案。

    8.协同省疾控局举办国家试点项目(卫生监督领域非现场执法典型案例收集和分类研究)推进会。

    十二、妇幼健康处

    1.做好公共服务“七优享”幼有善育专项2025年工作总结,谋划2026年重点工作。

    2.召开年度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

    3.推进《宁波市托育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初稿修订及征求意见等工作。

    4.发布《托育机构膳食服务规范》《宁波市0-3岁婴幼儿托育行业风控法务指引》。

    5.推进《宁波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6.制定为困难残疾人家庭开展筛查惠民项目实施细则。

    7.推进“两癌”管理子系统建设。

    8.持续推进早孕门诊、生育友好及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等重点工作。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1.配合市委、市政府修改完善《宁波市2025年人口工作情况报告》(代拟稿)。

    2.指导各地完成2025年度计划生育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归集全市数据,与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审核。

    3.启动研究我市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工作。

    4.加快推进关于倡导积极婚育观的有关工作。

    5.起草完成我市贯彻落实《浙江省婚假规定》工作情况的有关材料。

    6.根据市委常委会审定的《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和处室出台和落实配套政策。

    7.完成2025年国家、省出生人口监测报表,上报出生人口变动报告。

    8.落实全市基层人口家庭队伍信息维护,完成全市基层队伍建设情况汇总。

    9.落实国家互联互通平台出生信息上报。完成2025年下半年全市区划代码调整工作。

    十四、宣传处

    1.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迎检工作,并针对反馈问题做好整改。

    2.修订市卫生健康委宣传工作制度。

    3.加强本系统线上信息发布管理。

    十五、爱国卫生工作处(健康促进与评价处)

    1.按照健康浙江建设工作安排,完成2025年健康浙江考核加分项汇总审核并上报;督促指导相关成员部门加强向上对接,确保重点考核指标任务完成。

    2.按照市督考办2025年度年终考核要求,加强与相关市直单位沟通衔接,收集汇总涉及专项工作考核的各项数据、事项并做好评分工作。

    3.持续深入开展冬季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各地开展“越冬蚊”防灭专项行动和科普教育活动。

    4.会同省爱卫发展中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调研。

    5.配合做好2026年宁波市迎新年群众健身跑活动相关工作。

    6.加强迎新春“无烟佳节”健康教育工作,巩固重点公共场所无烟环境建设成果。

    7.强化冬季传染病防控健康科普工作,提升市民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8.继续做好2025年度全市农村户厕改造数据维护相关工作。

    十六、直属机关党委

    1.继续抓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工作。

    2.做好参加省卫健委年度党建工作会议有关工作。

    3.做好参加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

    4.组织委党委1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5.指导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做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及老党员走访慰问等工作。

    6.组织开展清廉医院指数评价工作。

    7.会同驻委纪检组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检查。

    8.做好2026年全市卫健系统党建工作会议筹备工作。

    十七、计生协

    1.召开市计生协七届三次常务理事会、理事会。

    2.制发2026年全市计生协工作要点。

    3.指导各地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政策宣传、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相关工作。

    4.参加全国计生协工作会议、全国计生协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座谈会,并作典型发言和经验交流。

    5.开展2026年度中国计生协项目点申报意向排摸,拟定2026年度市计生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方案。

    6.筹备全市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项目公开招标事宜。

    7.探索研制计生特殊家庭亲情陪护与生活照料服务包。

    8.维护公众号、视频号和网站,集中展示全国计生协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征集计生特殊家庭帮扶“身边暖心故事”。

    9.做好市计生协2025年度部门决算审核工作,对2025年度市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转移支付经费做好决算分析。

    10.指导在甬国家级青春健康主持人做好年度述职工作。

    11.完成2025年各类项目文书的分类归档及各类项目评估报告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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