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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宁波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责任清单》等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3-30 09: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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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卫办法规〔2026〕5号

    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现将《2026年宁波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和《2026年宁波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重点项目表》予以印发,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5日

    2026年宁波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系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和新修订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的学习贯彻,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悟、宣传阐释和成果转化。

    二、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落实落深落细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单位、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负责人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委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四、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坚持“关键少数”、重点对象、系统全员一体推进,将法治宣传教育法纳入委党委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管理、服务、执法和争议解决全过程,依法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

    五、抓牢关键时间节点做好普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月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在卫生健康领域有效实施。开展“5·12”国际护士节、“6·14”世界献血者日、“8·19”中国医师节、全民诚信宣传周(每年三月的第三周)、质量月等重要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

    六、开展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主动服务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宁波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宁波市母婴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教育,不断强化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大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现共同富裕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

    七、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候诊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播放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视频及标语等,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聚焦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分层分类推进精准普法。

    八、创新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创新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普法宣传,探索搭建卫生健康线上普法学习E平台。围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医疗收费、新兴技术应用、个人信息和健康数据保护等,开发专题式、案例式和研讨式教学培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行业自律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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