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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政办发〔2023〕6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波市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5号),切实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结合宁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实施卫生健康现代化“九大行动”。到2027年,全市基本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健康服务体系全域均衡、优质健康服务全程贯通、健康生活全民优享,主要健康发展指标保持全国全省领先。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全民健康促进行动 1.打造全国健康城市样板市。建立完善“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长效机制,探索开展公共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健康影响评价。到2027年,培育健康浙江省级样板20个、健康宁波市级样板200个。 2.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能力,推动基层慢性病全链条医防融合。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每年完成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130万人次以上,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到90%以上。 3.完善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加快实现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全覆盖。持续推进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癌症早期筛查和干预,持续推广肝癌、乳腺癌等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和老年失智症等筛查干预。 4.加强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加强医疗机构精神卫生(心理)门诊服务和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学校按要求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实施“医教结合跟岗实习”计划。到2027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青少年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0%以上。 5.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为主,深化面向农村地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提供个性化家庭医生定制服务,建立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综合评价体系,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达到85%以上。 6.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面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普惠工程,高质量建成“15分钟健身圈”。到2027年,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城乡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达到44.7%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实施公共卫生安全行动 1.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推进公共卫生最安全市建设,所有区(县、市)均达到公共卫生强县标准。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加强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切实提升疾控人才队伍素质。 2.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健全传染病和症候群监测预警系统。申报创建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无结核社区建设为抓手,推进无结核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 3.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公共卫生科,设立疾控监督员。健全“两员一中心一团队”工作机制。探索培养集临床、预防、管理于一体的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 4.提升应急救治能力。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提高急救智慧化水平,健全保障体系。全年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力争达到10分钟以内。建设航空(医学)救援基地1个,建立完善海上联合救援机制。全面推进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星级急诊室(科)建设。 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健康村镇、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等健康细胞建设。推进健康教育云平台扩面提质,打造全平台健康科普矩阵和群众性健康示范品牌。深入开展烟草控制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三)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提升行动 1.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深化市县联动助力县域医共体工作机制。加强县域医共体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的县域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县域医共体向健康共同体转型发展。在中心城区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 2.推动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实施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七大行动”。开展市级、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推广介入、腔镜、微创、体外膜肺氧合等技术,县级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微创手术、三四级手术占比分别达到35%、15%、15%。到2027年,实现各区(县、市)均至少有1家三级医院。 3.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培育和发展基层特色专科,加强基层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等诊疗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以村卫生室为主体,远程医疗、派驻服务、巡回医疗等为补充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每年培训乡村医生800人以上,每年定向培养医学生100人以上。 (四)实施“医学高峰”攀登行动 1.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第二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等省市重点项目和区(县、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宁波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宁波医院等项目落地。 2.打造高水平市级医院。全力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加强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市级品牌学科建设,持续做精优势学科,加快发展潜力学科。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 3.推进医教协同发展。加快宁波大学医学部双基地建设,争取创建1—2个医学学科相关的国家级平台。支持其他在甬高校开办生命健康领域相关专业。持续加强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等知名高校的紧密合作,助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4.提升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推进医疗卫生高端团队攻坚项目。支持市级医院争创高水平研究型医院。鼓励市级医院科技创新优质资源下沉。实施“科创甬江2035”等重点研发计划生命健康专项。到2027年,建设各类生命健康领域高能级创新平台20家以上,市级医院每百名卫技人员年科研经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金额分别达到60万元、30万元。 5.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支持国有企业和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或儿科、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连锁化发展、集团化经营,扩大服务有效供给。 (五)实施“甬有善育”保障行动 1.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推进新型婚育文化建设。推动完善教育、住房、就业、医疗等生育支持配套措施,制定出台育儿补贴政策,切实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强化人口监测预警预报,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 2.实施母婴健康提升工程。推进实施区(县、市)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全覆盖,强化县级医院儿科建设。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应用及监管。完善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长效机制,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全市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2名及以上儿保医生,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不少于1.12人。 3.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持续深化国家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加强城乡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加快形成“15分钟托育服务圈”。建设一批“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到2027年,建设五星级母婴室110个以上。 (六)实施“甬有颐养”支撑行动 1.提升老年多病共治水平。加强市级老年医学中心建设,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范设立老年医学科,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提升镇村两级医疗机构老年人常见诊疗康复能力。 2.发展康复护理服务。全面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康复科建设,通过新(改、扩)建、现有医疗机构转型和社会力量举办等形式,开办康复护理机构。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康复护理病床,开展社区、居家康复护理服务。 3.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每个区(县、市)至少建有1个县级医院安宁疗护病区,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创新推广“居家—社区—门诊—病床”多元一体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培养安宁疗护人才队伍。 4.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加大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机构和服务供给。推动社区卫生、养老服务、扶残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机制,开展“互联网+医养护服务”。到2027年,培育医养结合示范项目15个。 (七)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 1.加快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建设。建设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加快推进宁波市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开展市级中医药创新团队建设。到2027年,新增省级名中医5人、市级名中医20人,建设省级中医药创新团队5个。 2.推进基层中医化中医特色化。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至少建成中医特色优势专科2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1个。遴选培养基层中医药学科带头人60人,骨干人才1000人。建成旗舰中医馆30个。 3.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诊疗长效机制,建设一批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健全“西学中”人才培养机制,提升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 4.搭建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推进宁波市中医药研究院、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局省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中医药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培育,加快推进中药制剂、中药衍生健康产品的成果转化和开发利用。打造高水平中医药交流平台。 (八)实施数字健康高地建设行动 1.推进卫生健康数字新基建。加快“健康大脑+”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宁波健康云”建设,建成省市县贯通的健康大脑和卫生健康“数据高铁”。推广应用人工智能临床辅助决策支持应用。探索“未来医院”发展。 2.加快智慧医院建设。推动智慧服务、智慧医疗、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建设“智享就医”一件事,提供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智慧化医疗健康服务。深化云影像、检验检查互认共享等平台应用。 3.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迭代升级宁波云医院平台,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药事服务、护理服务、健康管理、检查检验、健康保险等综合服务,构建互联网健康服务新生态。 4.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运营公司建设,加快建设健康照护、健康管理、影像诊断等运营公司,拓宽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应用,探索卫生健康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新路径、新方法。 (九)实施“三医”协同治理行动 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持政策。加快推动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逐步扩大医保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支付范围。 2.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定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监测。对临床急需、安全有效的新技术明确技术规范,及时向省医保局申报新增收费项目。到2027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8%以上。 3.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落实国家和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部署要求,强化中选药品和耗材稳定供应,建立完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结余留用制度。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完善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制度。 4.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健全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健全薪酬专项激励机制和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实行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等分配形式。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 5.加强行业综合监管。推进全国卫生健康法治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星级法治单位建设。建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和部门联合抽查制度。深入实施“锋领甬医”工程和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院科两优、德医双强”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卫生健康现代化作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市域样板的重点工作,制定任务清单,细化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投入保障。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加大对卫生健康领域财政投入、绩效薪酬、医保支持、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保障力度。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着力化解存量长期债务。 (三)强化监测评价。建立完善监测评价机制,把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重要政策执行、重点任务完成等情况纳入健康宁波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考评,适时督查激励,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打造卫生健康现代化标志性成果和典型案例,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经验,引导群众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大力营造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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