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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母婴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9-19 10:01 阅读次数:
ZJBC67-2024-0003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管局)、市疾控中心: 现将《宁波市母婴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本基准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请在执法活动中遵照执行。 附件《宁波市母婴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wps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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