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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8-18 21:12 阅读次数: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管局)、市疾控中心: 现将《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本基准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请在执法活动中遵照执行。 附件:《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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